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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经典原创合集精装版】【舞文弄墨轩 2013-01】

【琴心】
作者:乱舞。



  「人生五十年,下天一梦间,如梦亦如幻。」

               ——织田信长

  炎夏夜,五月天。古老的歌谣在脑海翻滚回荡,回荡的原因,是为了讲完一
个故事。

  故事里,我是琴,一把在失意剑客手里日日低鸣幽咽的琴。

  故事里,他,叫我琴心。尽管,我早已有过名字。而他,叫自己绝心。尽管
,他自己也早已有着名字。

  绝心的梦想,是做侠,天下布武的侠。尽管,他一直不知道,侠为何物。所
以,他依旧很失意,尽管,他早就能無的那三尺铁剑若梨花满树;尽管,他还会
弹琴。

  不过,虽然绝心一直都没有懂得侠为何物。但是,他却依旧懂得,侠要有剑
,侠,还要懂琴。所以,哪怕再失意潦倒,他的身边,都还有一把鲜有出窍的长
剑,还有我,一把时时幽咽的鸣琴。

  嘲讽的是,绝心虽然叫我琴心,却从来没有相信过我真的有自己的心。就像
他叫自己绝心,却从来绝不断做侠的心。

  只不过,每每深夜,他都会在睡前在那明朗忧伤的月色下幽幽的舞剑,然后
,弹琴。

  每一次,曲罢收拨。弦音都要很久很久才在静谧的夜幕里销声匿迹。而更久
的才销声匿迹的,却是他对着我独述的声音。

  「琴心啊琴心,这世上谁知我心?」

  每一夜他都这样痛苦的对着我倾吐脆弱敏感的心事,而神差鬼使,那些精细
而晦涩的心事,我却每一件都懂。

  可是,我从不言语。只是像一把普通的琴一样,尽忠职守的曲罢声息。

  直到夜色更深,鼾声微启。而我,独自不寐。

  我明白,这世上有很多人都在失意难过,我也明白,在那失意潦倒的寂寞里
,人是多么脆弱。无论是剑客,亦或是凡人。

  可是,再痛苦的人,也能够对着空旷无人的夜空吐露心事,再悲伤的心事,
也要在睡梦里无影无终。

  可是我,却是一把琴。一把,不会做梦,不会说话的琴。

  如果没有外物拨动,我甚至连声音也无力发出。可这样的寂寞,又有谁会懂
得?

  我一直痛恨造化,因为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上天把最坚硬灵性的木雕琢为我
的身体,却把最纤细敏感的丝拉扯来做我的心弦。弦音绝美。

  只可惜,玲珑心事、锦绣相思,能耐得,几番拨弹?

  这句话,一直留在我心头回荡,想问自己,想问上苍,也想问绝心。但是,
这样的问题,我一直没有出口。因为我知道,谁都没有答案。

  于是,只是默默地任清风撩动,十指调拨,冷眼看时间流逝。

  而时间,却是那样一如既往的流逝,时缓时急。

  人生五十年,下天一梦间,如梦亦如幻。

  不知过了几载。

  某天,月夜,空旷而寂寥的月光下。有一人,对月舞剑。剑如梨花,人如弱
柳,飘飘间竟有出尘之姿。而时值春末,林间正有片片落樱陨地,美艳而感伤。

  而此刻,时光静止。天地间仅有一月、一剑、一树落樱。

  直到良久,月不明、剑不舞、花不落。

  收剑,停身。

  微风中,偶尔会听到剑客轻不可闻的喘息,而暗淡的夜色里却渐渐的模糊了
剑客的容颜。微光里,唯见一丝白发在额间飘动,掩盖着已老朱颜。

  他,依旧是如以往的落魄、潦倒。只是此刻,却又添了苍老、沉默。

  夜寂无声,轻轻的,他从包裹里缓缓把我拿起。如以往般盘膝,轻弹,可手
指间却多了几许颤动,竟是声不成曲。

  而一曲未尽,却先断了琴弦。

  泪无声滚落。

  冰冷的剑在黑夜里被轻柔祭起。

  第一次饮血……

  热血飞溅,带着滚烫的不甘和寂寞。

  而长剑滑落,斩断了我余下的六弦。

  断弦,轻鸣。我已绝心。

  朦胧间仿佛窥测到前世,前世的时候,我是生不得志的剑客,善弄鸣琴。

  而在铁剑的折光中,我也看见了绝心长发飘拂,满腔心事依旧如丝纷乱。

  我沉默不语。

  只是冥冥的懂得,这世上,又多了一把好琴。

  如果可以的话,却不若,叫它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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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夏】
作者:乳此哆娇



  在深冬腊月里回忆浅夏,觉得很奢侈。那是什么样子呵,所有叶子都绿了,
所有的草都翠了,所有的寒冷都走了。暮春的悲伤淡了,炎夏的酷热还没到,一
切都是刚刚好,一切都是那么温暖柔和。

  离开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浅秋了,炎夏的酷热刚退,路边的香樟叶开始一片片
下落。我在废品回收站门口下了车,把书搬过去。收废品的阿姨称了称:「29
块钱。」我看着这些书,一点也不留恋,就全给人家了。拿着29块钱去买了两
个小布丁,还剩28块。我请那个阿姨吃雪糕,坐在脏兮兮的垃圾堆旁。然后阿
姨带我去了一家餐馆,当服务员。

  我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餐馆服务员。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打工
,什么叫辛苦。我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好人坏人都有,但是我还是我,没变。
第一场雨,带来丝丝凉意。我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写《江南秋雨》,写了二十
几个字,以「四围山色中,一鞭残照里。」结尾。所以原创的字数可想而知只有
几个了。下来后老板看到我写的东西,直夸我有才。我非常惭愧的没说那不是我
写的。

  我妈妈喜欢在10点钟准时给我打电话。那个时候我通常在小屋里折腾。空
间小,我的东西多,没处放。我接电话的时候就坐在床单破了个洞的床上,左手
抱着右脚,右手握着电话,左脚不停地晃。显得非常轻松自在。那时候餐馆里有
个大学生做暑期工,名牌大学的,人也很好,很谦逊。她经常说我是她见过的最
特别的人。不管是怎么个特别法,反正也算与众不同了。那时候大家都劝我回学
校继续念书。我心动了,于是去找收废品的阿姨,希望我的书还在。我去了,我
的书完好无损,她放的好好的。「阿姨,您怎么会还给我留着?」我问她。「你
这样的孩子,阿姨还见过一个。我的儿子高三的时候也跟你一样,走出校门,在
外面混了一年回来了。你悟性比他高。」她说着将书和一本杂志递给我:「这个
地址不错,有时间就把稿子投过去。」那时候我就一直想,为什么大家都说社会
乱,我遇到的却都是好人呢?

  本来狭小的空间堆上书就更小了。邻居是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男生,恰好我
到的那天把手划伤了。于是我们见面的第一句话是他说的:「Hey,请帮忙,
把这个衣服拧一下。行不?」我急忙帮他把衣服拧干然后帮他晾好了。此后就成
了朋友,他把很多美食杂志搬到我房间里,搁在那里就没再拿走。他给我讲他的
妹妹,说很可爱,非常可爱。那时候我觉得他也蛮可爱的。后来他的手好了,我
的钥匙掉了。他帮忙翻窗开门,我站在下面,一块玻璃掉下来直接砸在我的头上
,当时大家都吓呆了。有一位问我:「疼不疼?」「不疼。」我说。「完了,砸
傻了。」他说。奇怪的是那玻璃砸着我了,但是我真没受伤。最后他把门打开了
:「床上暂时不能睡,全是玻璃渣。」我一个劲儿道谢。他不好意思的一笑:「
其实,那玻璃我本来能用手接住,可是我怕再被划伤,所以……」那是我见到的
最诚实最可爱的一个人。

  我跟我妈说要参加高考。于是我妈怀着激动无比的心情到处跑。我说,但是
我坚决不回学校了。最后学校答应我自学但是参加统考。我搬着书风风火火地离
开餐馆,开始了自学之旅。我每天都很有激情,课表都排的很满。我妈妈也特别
开心,那段时间我也很快乐。

  高考报名那天,我妈妈放心地让我一个人去了学校。我去的时候刚好上课。
于是我就去了发榜的地方。我看到很多厉害的学姐学长,鬼使神差地我离开了校
园。坐上公交车漫无目的的晃。老师打了几通电话,我没接。我不知道那时候我
在想什么。就像我写退学申请书的时候豪情万丈,写完就蔫了一样。激情转瞬即
逝。但是我磨蹭了一上午,下午的时候,我的同桌说:「你少来了,赶紧学习,
我就不信你今天能走出一中的大门!」「我绝对会!」我说。「我看你敢不敢给
老班看就是个问题!」她继续说。「那我就给你看看,我敢做。」我说着就出去
了。看着老班那气得无话可说的表情突然觉得很解气。我一直在想,那几天,我
到底是撞什么邪了。怎么就那么能闹腾呢?

  后来关于我怎么回家了,传闻甚多。最绝的是:提前毕业了,都说了是天才
吧,你看人家提前高中毕业了。最不堪入耳的是:早恋,被学校开除了,就说一
中校风校纪很好吧。最无聊的是:玩玩就会回去,这么一点点的小孩能闹成啥样
?当然也有很多热情的我不认识的人跑来问我为什么不读书了。总不能说是为了
一时逞强吧,于是我开始就把退学申请书里激昂的文字重复一遍。后来因为人多
了我懒得说了,第一说了别人不懂,第二,懂了的觉得你吹牛。所以后来有人问
我我就说不想读了,女子无才便是德。于是大家就没那么感兴趣了。

  到现在,已经没人关注我了。除了亲戚还是一直在念叨我,其他人该看笑话
的就笑去了,该惋惜的也都惋惜过了。我开始觉得自己要好好想想未来了。最颓
废的时候我就想,赶紧找个人嫁了算了,离开家里算了。但是清醒起来会狠狠骂
自己没出息。真正的想法却一直没变过:就算孤独一生,也要写自己的文字,拍
自己的电影,流浪到自己喜欢的地方。

  这就是浅夏,一直在跟自己斗争,一直在给自己找坎坷的浅夏。但是心一直
如浅夏般,温和,清新。不管怎么变,心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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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拾趣-1南航蕾蕾】
作者:云下隐士



  从看《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女孩》起就一直想写一些关于青春的故事,记忆中
的那些人那些事,特别最近和一些同学聊起的时候特别感慨,先零碎着写,如果
能写的很长的话就整理写一部长篇小说,目前一律用假名,如果有谁想用真名的
话可以联系我。

  下定决心做一个起点,希望不会半途而废。名字暂定为《正德拾趣》纪念曾
经在北五精彩而急促的三年。

               1南航蕾蕾

  朱雷自从搬到四楼以来一直很无聊,周末舍友个个都出去玩了,整日独守空
房,幸好宿舍新开通了宽带,无所事事混迹各大网站,把网站的所有美女图片看
了一遍又一遍。看完一遍去隔壁宿舍走一圈。老朱的无聊在心里发霉腐烂。

  恰巧老舍友于超新注册了校内网正在论坛发帖,老朱一头凑过来,一看大喊
道:「乖乖,超人,美女多的一比。」没多久,就回去把电脑搬来让于超教习,
百般谆谆善诱之后,于超终于脱身继续发帖。

  自从学得校内网之后,从此老朱整日里眉飞色舞自娱自乐,搜美女加美女乐
此不疲。邀来数人天天吹嘘,但逢加到女人,必定会说这个女的看上自己了,时
间一久众人也习惯了。一星期后,老朱打从旁人电脑见到景甜,惊为天人,自此
不理世事日日与景甜相片为伍,把自己的心中一腔爱意无限深情托付给了景甜。

  万恶由心生,老朱遁入景门不久便想出一计,在舍友的撺掇下注册了个校内
网新账号- 蕾蕾,学校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用搜到的景甜的冷僻照片为头像
,并放几张在相册,老朱没事就跑去和于超商量,听取了不少有用建议,顿时让
本就相当猥琐的老朱进化为无比猥琐。

  在创立账号后,老朱整日没事模仿女生语气发一些卖萌的状态,弄的不亦乐
乎,渐渐的请求添加的南航男生越来越多,一日里无数的请求添加以及私聊正好
帮助老朱打发时间。老朱在众人的追捧下飘飘然不知所以。

  老朱时而挑逗,时而扮萌,时而勾引,时而清高,将一帮南航色狼耍的晕头
转向。邀约者不计其数,于超闲来观望,看到各种留言千奇百怪,一想到老朱成
为南航众生的梦中情人,不禁看得大笑不止,闲题一句:「如花蕾蕾出深墙,饿
死南航众色狼。」事实上南航自投罗网的色狼实在数不胜数,门槛都快挤掉了,
也难怪老朱电脑边得意洋洋敲个二郎腿哼着山歌。

  于是乎老朱猥琐上了瘾,整天起来就登陆校内调戏南航学子,真把自己当成
蕾蕾了,聊起来女儿神态惟妙惟肖,这戏这事当成每天最重要的部分,可怜了南
航一众被欺骗的痴情种子,每天都对着一个猥琐男大献殷勤,看着满屏肉麻的话
,于超每次都是一身鸡皮疙瘩外加捧腹狂笑。老朱没事就拉宿舍的其他人也来看
众人的追捧,大出风头之后自满自负。

  好景不长,随着景甜的名气逐渐响亮,这个世上也从不缺乏公知,某日上线
老朱看到某个回复写道:「明明是景甜的照片,拿来骗人,真无耻。」老朱的阳
光坦途被石子颠了一下,大惊失色,急忙删掉该回复,可这仅仅是个开始。接下
来的几天,每天都会有人来揭发老朱的窃用他人照片行为,老朱删不胜删,各种
讥讽辱骂铺天盖地,老朱苦不堪言。大喜之后全是大悲,上山之后只能下山。在
一阵子的煎熬下,老朱终于放弃了这段辉煌的猥琐生涯,那些天每天一堆人大献
殷勤,每个状态一堆人争先回复,那些天每天上线都感受着众星捧月,可惜一切
已随落花流水去。心被一下子抽空了,没有悲喜只有麻木,失去了主业,可怜的
老朱上网时常发发呆不知所措。

  只留下一个没事还会登陆一下的南航蕾蕾号陪伴着老朱被瘗埋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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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情缘】
作者:南山笑笑生



  手起,琴响,一段远古的绝唱,奏高山流水,琴声余音绕梁,儒雅飘香。无
奈知音隐退,弦断,肠断,一曲浓郁的绝望,淡泊用心吟唱,那撕心裂肺的伤。
心事赋瑶琴,岁月沧桑,人生如梦,而山水依旧,高三夕阳,流水苍凉。

  一段千古的佳话被世人所传颂。伯牙在山间弹琴,方古琴而志在高山,子期
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泰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
「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
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这段佳话令人叹息,令人涕流……

  弹琴者,可修身养性。琴之弦所发出的声音,宛若天籁。一次偶然,我忽听
到《高山流水》这首古筝名曲,便深深地为之震撼:巍峨的高山之间,潺潺流水
之源,闻得一阵从山谷传来的绝响,随曲和而歌,何乐哉!妙哉!妙哉!

  至此以后,我深深的迷上了古筝。我恳求父母为自己买了一台碧泉古筝,檀
木的香味,随着手指的拨动四散开来。瞬时间,整个人都沉浸在悠扬深邃的曲子
中。我跟随着导师一起学了许多名曲,纤细的手指缠上指甲在粗细不匀的琴弦上
拨弄,而每一次的划动都会与心声产生一次共鸣,那《梁祝》的凄婉悲凉,是在
控诉着世俗,蝶儿在坟头不忍离去,为他们的故事轻声叹息;那《高山流水》的
轻音梵唱,是在诠释知音难求,还是在空谷间哀叹「弦断有谁听」?

  或喜,或悲。指尖在琴弦之间舞动,拨动的是每一个人的心声,走进乐曲当
中,与谱者心灵相应。想像在细雨霏霏的江南,一壶酒,一杯茶,一段琴音行天
涯。而坐在琴凳前的我,仰望一轮清辉明月,扬手轻抚,古筝的弦如同心底种种
思绪,一碰触,便一发不可收拾。古筝,是我精神的伴侣,人可一日不食,而我
不可一日无琴。

  静坐,倾听。手起,琴响,一段远古的绝唱,在耳畔萦绕,许久许久,挥散
不尽,如同这样一段魂牵梦萦的古筝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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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错(一)】
作者:乳此哆娇



  这是一个小城镇,蜿蜒的长江成了她的护城河。小城安静而祥和。春天有桃
花节,夏天有清凉的荷塘月色,秋天有金黄的柑橘,冬天有皑皑白雪。是一个四
季分明,风光旖旎的好地方。

  「妍姝,算妈妈求你了。女孩子千好万好,不如嫁个好婆家。罗家二公子,
虽然沉默寡言但是老实可靠,不像那些有钱人一般张扬跋扈,你就听妈妈的话,
答应了这门婚事,那样你也可以继续你的梦想啊。」妇女抓着女儿的手,眼角泛
起了泪花。这个叫妍姝的女孩儿,瘦弱的身子在宽大的衣服里显得楚楚可怜。她
脸上没有悲伤,亦没有喜悦。「妈这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现在已经欠了
那么多债了,妈不能陪你完成你的梦想,但是得给你找个可靠的人陪你一生。听
妈妈的话,啊,好么?」妇女的手只剩下皮包骨头和几根筋苍老的皮肤在惨白的
病房里显得毫无生机。正在这时,门开了。一个25岁左右的男子,提着水果和
营养品走了进来。男子165左右,一直低着头:「阿姨,我来看看你。」放下
东西后,他依旧低头站在门口。女孩儿握着妈妈的手:「好,我答应你。」

  人逢喜事精神爽,妇女的病情大有起色。罗家不但付清了所有的生活费,还
给妍姝买了一辆车。罗家欢天喜地,四处通知亲友,到处找好酒店。准备办这门
亲事。妍姝还是面无表情,跟婆婆也不怎么说话。只是默默地做事情。婆婆对这
个沉默而贤惠的媳妇儿很是满意。罗柯看着妍姝,他只敢偷偷看她,看一次,心
碎一次。他知道这个优秀的女孩儿是瞧不起他的,他也知道,金钱权利在她眼里
只是浮云。答应嫁给他,不过是利用他而已。利用他的金钱救妈妈,利用他的人
脉做自己的事。但是从小到大,他都喜欢她,他努力想变得跟她一样优秀,无奈
自己天生愚笨。如果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他什么也不是。

  这门亲事筹备了两个月。从炎炎夏日,到落叶飘零。这里的秋天很美,碧空
万里,温暖舒适。婚礼前一天,妍姝才跟罗柯第一次认真讲话。她牵过他的手,
走到江边。二人就这样默默地站着,不说话。良久,妍姝才开口:「罗柯,对不
起。」「没有,你能跟我在一起,我这辈子就足够了。」罗柯声音很小,他从认
识她开始,在她面前说话从来都没底气。「明天就要结婚了。我才20岁。你知
道么?20岁的女孩子,应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跟自己喜欢的人牵着手逛街,
应该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我想过,我会遇到那个人,呵呵,只是想想而已。」
妍姝望着远方说。一辆船慢慢驶过,激起一连串的浪花啪啪的砸在岸边的石头上
。罗柯拳头握得紧紧的,想说什么,始终没开口。「罗柯,你有什么就说吧。现
在反悔还来得及。」妍姝从来没正眼看过他,包括现在。就算是有求于他,她也
不会低声下气。「不,我不会反悔。我知道,我给不了你甜蜜的爱情。不管你是
因为什么跟我结婚,只要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就好。」「我不愿意!我一点也不愿
意!你以为我真的愿意待在这个破地方么?我一点都不愿意啊!我还有好多梦没
完成,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你知道么?你不懂,因为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人。但是没办法,我不嫁给你,我妈怎么办?我们家怎么办?你妈肯定会用尽一
切手段赶尽杀绝的。罗柯,你知道我多么不愿意么?我现在很想从这里跳下去。
不是为了我可怜的母亲,我早就走了。我真的走了。」妍姝说话的时候满腔怨气
。罗柯也想大声说几句:我并没有强迫你!我实在帮你!我是真的爱你,爱了你
十几年,想一辈子都跟你在一起。但他不敢说,所以他沉默,沉默着看着远方。

  罗母抓着妍姝妈的手说:「哎哟喂,你是没看到啊。我家那二儿子啊,这些
天是兴奋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啊!说句老实话,你家宝贝女儿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要是你家没出这么些事儿啊,我还真不敢提这事儿。」妍姝妈笑着说:「罗柯
这孩子,忠厚老实,妍姝脾气不好,罗柯可以包容她,我就放心了。林娟啊,我
现在可把小姝交到你手里了。我这身子也不知道还能拖多久,你要替我好好照顾
她。」「诶,李英,这事儿咱可得说好。这做婆婆的呢也不会故意刁难媳妇,你
说是不是?但是这做媳妇的得搞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嫁到我罗家就得
懂罗家的规矩,恐怕不能像在家里一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林娟说完看了
李英一眼。李英赔笑道:「这丫头就是性子急,脾气倔。到时候他们俩能好好过
日子就行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晚上,一大人就已经聚到了一块儿。罗柯的嫂子,刘氏坐在妍姝旁边,轻轻
握着她的手。刘氏是个温婉贤淑的女子,知书达理,心也善良。她看着妍姝,心
里大概也明白。这种有苦说不出的感觉,让她怜惜。「妹妹,以后可以跟姐姐做
个伴。来,罗雪儿,叫婶。」刘氏招呼自己三岁多的女儿过来。小女孩儿张着双
臂扑过来:「婶。你为什么不笑呢?」妍姝对她笑了笑:「见到雪儿就笑了。」
「婶,你真好看。」雪儿笑着说。「雪儿更好看。」妍姝爱怜的说。或许今后在
罗家,也只能跟这个小丫头这么亲近了。

  林娟挤眉弄眼让罗柯做到妍姝旁边去,罗柯坐在另一边的沙发上,不敢过去
。林娟气得不得了却也不好发作。妍姝看在眼里,然后走过去握住罗柯的手,轻
轻靠在他肩膀上。罗柯心跳加速,脸一下子就红了。从喜欢她开始,他就希望有
一天能这样,能感受到她的体温,感受到她的气息。就像情侣一样,幸福地在一
起。林娟暗骂自己的儿子没出息,同时也赞赏妍姝懂事乖巧。

  虽然妍姝家现在就剩一个小房子,但是李英还是要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在自己
家里被迎娶过去。晚上,李英轻轻搂着女儿:「小姝,妈妈知道你心里苦。但是
一个女人,一生就要嫁给一个疼自己爱自己的男人。罗柯他是真心实意对你好。
他比不上那些花花公子,不会说甜言蜜语,甚至他跟你说话都小心翼翼,他怕你
生气,怕你不高兴。他罗柯再没用,也是罗家二公子,找个什么样的老婆找不到
呢?他偏偏喜欢你。偏偏为了你什么都能去做。你要知足,要感谢上苍。不是每
个女人都能遇到这么一个人。能让你锦衣玉食,也能给你一颗完整的心。」「妈
,你什么也别说了。让我好好睡一觉吧。啊,别说话。」月光从窗子里倾泻下来
,冷若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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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拾趣2】
作者:云下隐士



             (2) 人中罗总

  自从搬到五楼,于超在陌生环境中慢慢适应,同宿舍的人中,系学生会组织
部部长朱雷整天在约会,院学生会外联部部长肖伟整天网吧魔兽,丁志兵整天在
外面谋划生意。算算五楼和自己一个专业,常在大厅里出现的只有住在对面宿舍
的罗瑜祯。

  罗瑜祯近来很得瑟,诈金花无往不利,几天来手气甚佳腰包充实,心情也如
天空的鸟儿般自由散漫。走起路来轻飘飘,说起话来铿锵有力。

  赶上年末,汽车一班时常聚会喝酒,罗总虽然名列市场营销专业,但住在汽
车班的大厅,与汽车班的舍友称兄道弟惯了,也算半个汽车班人,汽车班的聚会
自然少不了罗总的份。

  罗总很冲动,罗总嗓门响,说个话来豪气干云十分牛逼。一日打完牌,众人
商量去喝点小酒,刚开个头,地方还没定,赢钱的罗总拍案而起,一掌清脆的拍
凝结破了众人的喧嚷。

  罗总那个意气风发,边指边喊:「高洋,小马,孙昊,你们这几个逼样的,
等下把你们通通放倒。」众人甚是不屑,讥讽吵闹着走下楼去,罗总一马当先,
高洋小马孙昊走在最后面,孙昊笑着说:「这罗鸡巴又在找死。」众皆大笑。

  学院边上就三流街小饭馆林立适合聚餐,于是一伙七八个人摆开高度白酒就
开干,个个都是真爷们。饭桌上开局声音最响的永远是罗总,趁着酒兴声势愈加
厉害。喝白酒那可都是真才实学,首先每个人一圈敬完,再接受完每个人的回敬
,如此已是不少。罗总三板斧打完,在众人盛情敬酒之下,杯来酒挡,不数合便
已是: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酒席因为有罗总而风生水起。

  论罗总之酒量单挑任一人未必有胜算,如今成了众矢之的又如何能自全。同
宿舍的孙昊屡屡强劝酒,罗总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抵敌,渐渐酒桌变成孙昊小马
等人的天下,罗总声势全无,没有进去的酒只有吐出来的酒,连着吐了几次就趴
在桌上倒头不起。

  众人放慢节奏慢慢喝,不多时喝完就回宿舍了,高洋喊喊罗总没有反应,孙
昊推了几下也没有反应,于是几个人七手八脚把罗总抬着就回去。众人手中的罗
总衣冠不整抬在路上分外拉风,回头率100%。一身浓烈的酒气一般人近不了
身。

  抬到五楼之后,罗总躺了会继续出来吐,反蹲在蹲坑上,俯着头对着坑。打
从罗总进了厕所在看电视的候老板和于超就已经看到了,对于竖着出去横着回来
,候老板已是见怪不怪。

  过了半个小时于超进去洗手,发现罗总依旧伫立在坑上,如同一座丰碑,大
吃一惊。

  回到电视机前和候老板调侃罗总,候老板讽道:「小罗个屌人要喝死了。」
于超笑着接话:「罗总以一敌三虽败犹荣。」朱雷正好回来,看到了厕所中的罗
总,喊着:「罗总猛的一逼。」宿舍顿时笑声一片都到大厅来戏说罗总。原来罗
总败阵原是家常便饭,久居坑上也是熟门熟路,于超刚来五楼孤陋寡闻了。

  于超发挥恶搞本性,弄了个点睛之笔:「人中罗总,厕所马桶,人马之中,
五楼二绝。」众人捧腹倾倒。

  这是于超刚上五楼所见的事情,多年后看到蹲坑,总不免想起当年坑上那个
经典的身影,如今已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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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行走】
作者:乱舞。



  习惯了独行,习惯了静处。习惯了在每日每夜,都这样毫不注目的存在,或
疾行,或停驻。在人潮攘攘的大学里寂静的点数着自己的年华。

  到大学的日子里,身高未加,体重未改,学识未增,顽劣未减。一切都好像
还静止两年前那个闷热纷繁的盛夏。任由着无穷无尽的往事如小鸟般热闹的划过
了我的天空,却没有,留下些许的痕迹。

  生活,或许真的是最奇怪的东西。漂泊忙碌的时候,总渴求寻找哪怕一星半
点的平淡与宁静。平淡久了,却又使人伤感那些由平淡为自己带来的麻木与停滞


  在两年的醉生梦死后,某一天,终于被寂寞呼唤着背起了行囊和纸笔。恢复
了独来独往的日子,恢复了三点一线的单一。像一条鱼,逡游于万千无形暗涌,
埋下头,只顾逆流行走。

  在一次又一次的疲惫与厌倦里,不止一次的感到,做乖孩子的感觉,像去做
一只不知疲倦的春蚕,任由一波波课业与琐事如条条无形细线,把生命包裹成一
个严实阴郁的大茧,与世隔绝。任凭昼夜更迭,日升月陨,一个人,独守着茧中
那永不清明的天空。一个人,选择在寂寞而孤单的茧中之路上行走。

  做默默无闻的茧中虫,去安安静静的做梦。不愿想是会在梦醒时羽化为蝶,
亦或是在还没有生出翅膀的时刻里被抽丝剥茧……

  总而言之,在决定选择行走的一个月里,看倦了无数或惊或喜的眼神。习惯
性的在遭遇一双双错愕之眼后心头浅笑不语,任由着这一切由我而生的无穷无尽
的谜语如团团烟云将自己笼罩,这无法被捉摸的快感,让我感觉像化身成那自由
自在而无形无相的清风。

  鱼跃龙门,从来都不是我行走的意义,行走者的一切,只是在逼近一个近乎
玩笑的诺言。

  所以每每在疲倦的时候,躺在床上,脑海都里会不自觉的想起那一对在同时
希腊出征盟誓,一人向东,一人向西,要在地球另一端相遇的同名者。还有那个
离开自己星球,到茫茫宇宙中流浪的小王子。

  永不休止的征服,是亚历山大的路;难言对错的出走,是小王子的路;虚无
缥缈的诺语,是我的路。

  同样的迷茫混沌,同样的前景熹微。

  却依旧清歌上路,如同每一个疯狂的旅行者一样,在每一个忙碌的日子里,
习惯了精力用尽,仅仅凭着孩子般的固执,不愿顾及前路,只一厢情愿的在没有
明天的路途上行走。

  只是,因为本能的相信。

  路,并不是因其终点而重要。

  路的意义,在于能为人提供独一无二的经历;路的价值,在于不得已而继续
的理由。

  比起明天会去往哪里,对于我而言,更值得称道的不过是行走。

  总觉得,终点,诚然是衡量一个旅人是否伟大的标准,然而,行走却是一个
人能够被称之为旅人的理由。

  在这纷乱而迷茫的大学里。

  终点,遥不可及。爱情,迷茫无期。

  或许,唯有行走才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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